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我们

规章制度
联系我们
了解更多学校信息,请致电

027-85792891 *********** 15527111963

学生管理制度
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暂行办法
来源: 发表于:2015-05-07 点击量:24002

 

乐仑彩票
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暂行办法
2013年3月20日(修订)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财政厅、教育厅、劳动保障厅印发的《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07]86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经市教育局注册、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正式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含县级市、农业区)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城市残疾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按每年10个月发放,每生每月150元)。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资格的认定
1.农村户籍和县(含县级市、农业区)及以下城镇非农户口的学生须持有本人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认定。
2.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凭享受国家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证明(或学生残疾证明)认定。
3.学生在校期间触犯法律、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因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不应资助者,培训班学员以及取得学籍但不在学校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学生,不能认定为资助对象。
四、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1.学生填写《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对受助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助名单;
3.学校将确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报至武汉市教育局进行学籍审查,然后报武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
5.待上级部门审批后,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
五、国家助学金的监督管理
学校将统一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受助学生档案。凡受助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核实后,将取消、暂停或暂缓享受国家助学金;
1.弄虚作假,不符合受助条件者将取消受助资格;
2.在校期间因触犯法律、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不应资助者,将取消受助资格;
3.自动退学或其它原因退学、转学的将取消受助资格;
4.受助学生本人申请取消资助的将取消受助资格;
5.在校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将暂停发放国家助学金;
6.在校学习期间, 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抽烟酗酒、夜不归宿、迟到旷课、翻墙越室等屡教不改且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暂停或暂缓发放国家助学金;
7.其它因素取消、暂停或暂缓享受国家助学金的,由学校研究决定,并上报武汉市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版权所有:乐仑彩票注册 - 乐仑彩票人人猜球 - 世界三大客机品牌 鄂ICP备09003682号-1 地址:武汉市汉口江汉北路106号 邮编:430022网站建设武汉网户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784